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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牙刷进化史,那些你不知道的事儿
  • 作者:    编辑:   来源: 必赢线路检测中心  浏览:11915   时间:2022年02月16日
  •        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曾经发起的“勒梅尔森——麻省理工发明指数”的调查中,牙刷击败了汽车、个人电脑、手机和微波炉,成为“当代人们最不能离开的5项重要发明”的第一名。

           从历史发展来看,印度人通过“嚼杨枝”的方式促发了早期牙刷的出现,这种发明经由佛教东传来到中国,进而传到朝鲜半岛和日本;两宋之际,中国出现了改良版的鬃毛牙刷,并于明代经海上丝绸之路传到西方,最终对现代牙刷的发明产生影响。

           牙刷的出现与牙齿的护理关系密切。在人体器官中,牙齿的地位重要而特殊,它不仅帮助人类咀嚼食物、品尝味道,危急时还要担当武器。据统计,除去睡觉,人类用于饮食的时间占到生命总长的13%,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牙齿的工作长度和强度。因为频繁反复地咀嚼,食物嵌进牙缝,残渣依附牙龈的情况就不可避免。和眼里揉进了沙子一样,牙齿里嵌入了东西也相当恼人,所以对牙齿及时护理的需求就自然产生了。从一开始,牙齿护理就有三种基本方式:一是漱,用水等液体冲刷口腔,延续到今天就产生了专业的漱口水;二是剔,用尖或细的工具将残存在牙缝的东西清理出来,这种方式后来演化出牙签、牙线等工具;三是刷,用软毛刷洗,即我们今天普遍使用的牙刷。

           中国人自古重视牙齿,并将一口好牙视为健康长寿的象征。从造字的角度看,“龄”就与“齿”有关。此外,中国古人还赋予牙和齿不同的含义,牙为槽牙,齿为门牙,所以“伶牙俐齿”“咬牙切齿”等词语中的“牙”和“齿”两字不能调换,“唇亡齿寒”“唇齿相依”“不足挂齿”中的“齿”字也不能换成“牙”字。《诗经·卫风·硕人》中形容女子牙好看说“齿如瓠犀”,是说她的门牙好看,如同葫芦子一样整齐洁白。

            因为重视,牙齿长得不好看,也会被人嫌弃,甚至衍生出对品行等的偏见。比如龌龊,其本意是牙齿排列得很紧密,如宋代永嘉人戴侗的《六书故》说:“龌龊,齿细密也。故人之曲谨者曰龌龊。”牙齿太紧,容易嵌塞食物,久而久之,导致牙齿不适或口臭,后来竟成为品行低劣、行为猥琐的代名词。又如“龃龉”,本指上下牙齿不齐,后来有了意见不和、不顺达等含义。

           重视牙齿,自然重视口腔护理。从方式上看,中国人早期倾向“漱”和“剔”的方式,《礼记·内则》提倡的生活方式就是“鸡初鸣,咸盥漱”,即清早起床后用盐水漱口。东汉的《金丹全书》则建议人们睡前漱口,“晨漱不如夜漱,此善于养齿者”,还说“饮食之毒,积于牙缝,于当日夜晚洗刷,则垢污尽去,齿自不坏”。因为没有牙刷,这里的洗刷主要是用漱口水冲刷。当然,漱口无法冲刷掉所有口腔残渣,中国古人也剔牙,剔牙的专有名词为“揩齿”。唐代孙思邈在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口腔保健篇说:“每旦以一捻盐内入口中,以温水含,揩齿及扣齿百遍,为止不觉,不过五日,口齿即牢密。”“揩”和“扣”都是提手旁,说明用手指揩齿是中国人早期的刷牙方法。

           盐水漱口,辅以手指“揩”和“扣”是早期口腔护理的中国方案。但用手指入口总有不卫生的嫌疑,尤其是有他人在场,这种动作也不大雅致。随着佛教的东传和僧侣商旅频繁来往于中印之间,一种叫“杨枝”的“牙刷”开始旅行至中国,成为人们护理口腔的神器。 “嚼杨枝”是印度地区人们进行口腔护理的主要方法,成书于9世纪中叶到10世纪初(唐代晚期)的《中国印度见闻录》一书中有大量关于中国和印度人生活习惯的描写,在牙齿保健方面,书中记载:“印度人使用牙枝,他们如不用牙枝刷牙和不洗脸,是不吃饭的。中国人没有这一习惯。”在这位阿拉伯人的眼中,中国人是不刷牙的,尤其是不用牙枝刷牙。那么牙枝是什么呢?牙枝即杨枝,用牙枝刷牙就是通过嚼一种叫“杨枝”的树枝,直至其一端出现一定量的枝须,然后用须来刷牙。在嚼的过程中,也用杨枝的气味来改善口气。

           说起来可能很多人都不相信,美国牙科医学会、美国牙科博物馆、英国罗宾逊出版社等西方专业机构都把牙刷的发明归功于中国人,归功于中国的明孝宗朱祐樘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中国牙刷也不断改进,先用手指,再用柳枝,到宋代出现用马尾做的牙刷。这种牙刷以骨、角、竹、木等材料为骨架和刷柄,在头部钻出小孔两行,上嵌马尾。现在北京故宫博物院就保存有这样两把宋辽时期的牙刷,从大小来看,牙刷刷柄长约20厘米,植毛部的长度约3厘米,植毛部有8个植毛孔,分两排,每排4个孔,孔部上下相通,均与现代牙刷非常相似。 

           从漱口揩齿到嚼杨枝,再到牙刷子,我们发现,人们一直在牙刷头的材料上下功夫。毛太软,刷起来如隔靴搔痒;毛太硬,会刺破牙龈,刷出一嘴血胡子。明孝宗选用猪鬃,可能也是材料上的一大进步。但将猪鬃或马尾毛塞进嘴里鼓捣,想起来总让人有些心理障碍,这大概是这把皇室牙刷没有在中国大行其道的原因。 

           从专利的角度看,英国人威廉姆·阿迪斯是牙刷的发明人。1780年,这位因煽动骚乱罪被捕的年轻人在伦敦纽盖特监狱服刑期间,突发奇想地截断了一块骨头,在上面贴满鬃毛当作牙刷,并在出狱后申请了专利。无论从形态还是制作方法,威廉姆·阿迪斯的这把牙刷都是对宋明中国鬃毛牙刷的简单复制。此外由于鬃毛过硬,他的牙刷销量也不理想。

           事实上直到20世纪20年代,很多西方人还是不愿意用牙刷刷牙,因为坚硬的鬃毛总是会把口腔弄破。直到20世纪40年代,美国杜邦化工推出了合成纤维(尼龙),才有了现在我们所使用的柔软有效的牙刷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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