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老师:
为提高我省实验动物研究水平,加快实验动物专业人员的培养,推动我省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,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5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(实验动物)计划项目申报工作,项目申报遵循浙科发计〔2014〕156号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5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》要求。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(一)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实验动物资格认可证。
(二)项目须开展的动物实验设施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。
二、申报条件和要求
(一)项目应当围绕《浙江省科学技术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》规定的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目标进行申报。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。
(二)项目纳入省级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,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:
同一项目,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,不得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。上述情况一经发现,即取消其立项资格。
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。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,不得参加新的省级科研项目申报,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。
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,应按合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验收,尚未及时验收的,不再受理其申报的新项目。
(三)项目具有创新性,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设备基础。
(四)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。
(五)项目资助额度6-8万元。
(六)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、试剂、燃料、会议差旅、通信及资料印刷等费用。
(七)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。
三、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、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
(一)申报受理程序
(1)项目采取网上开放申报、限额推荐(公司推荐名额为12项)的方式。
(2)科教科将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组织内部评审,排序后统一推荐报至学校科技处。纸质材料一式二份(包括可行性报告、申请书、培训登记表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),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。
(二)网上申报要求
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,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“科技计划”页面“在线填报”栏目的“网上申报系统”进入“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”栏目进行在线申报。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。
(三)项目受理时间
请有意申报者于2014年10月29日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教科,逾期不再受理。
(四)联系方式
省科技厅条件处 乐斌 电话:0571-87054053
省实验动物平台办公室 褚晓峰 电话:0571-86952350
集团科技处 杨溱 电话:86689746
口腔医院科教科 廖仕贤 电话:88066005
附件:1、2015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(实验动物)计划项目申报指南
科教科
2014年10月14日